景色每日记者陈·惠井恩(Chen Huijuan)合并 ●案件:离婚女士。法院命令江先生从2016年12月起,江内格先生为两个儿童Xioochen支付1,500名儿童的支持,直到Xioochen 18岁。但是,在判决后,江先生从未履行任何付款义务。申请女士在法庭上进行了两次强制执行,并且由于江先生没有用而完成了实施程序。但是,正如梁女士一样,江先生的父母以父母的名义在家。他的父亲于2016年11月去世。此后,这所房子以210万元的价格出售。根据原则,以江先生父亲的名义参与所有权的50%的权利一定已经继承了他的母亲和姐姐江先生。江必须拥有足够的所有权来支付儿童的抚养费。 在申请法院调查令后,梁女士说,江先生和他的母亲在公证中清楚地说,他们会投降,房屋所有权的50%部分后来仅由江先生的兄弟继承。女士认为,当江先生投降他的遗产时,他有法律义务支持小米。这种行为显然避免了支付支持,这严重损害了小米的利益。因此,小米指责江先生和江先生的兄弟在法庭上,要求江先生的遗弃无效。 江先生和他的兄弟辩称,江先生的放弃继承和对原告的支持的支持。当江先生投降继承时,他仍然是一份工作和收入,有能力支付支持,然后他失去了工作。他以自发的条款赋予了继承权,而不是避免义务。 ●判决:审判后,法院以前曾决定,江先生必须支付小米的支持,直到他成年后,但江先生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未能履行其义务。江先生后来即使他知道自己有义务支持他并没有支付支持,也很快失去了工作,并失去了履行支持他的义务的能力,但也投降了他的继承权。江先生的行为是赋予小米利益的继承权。这种行为显然是恶意的,因此判决支持小米的诉讼。 ●陈述:继承的律师是公民的公民权利,继承人有权处置自己,但是使用这项权利必须遵守忠诚和信任的原则以及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道德要求,并且不能用作“工具”以防止法律义务。 “对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法规的遗产融合时,对人类法院最高法院的解释(i)都确定,如果继承人无法履行他的法律义务,因为他消除了继承权,那么拒绝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子女抚养费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身份关系的一项法律义务。这是强制性的。不管收入状况的变化或所有权的变化如何,父母都应尽力确保孩子的主要生活和健康的成长。任何通过转移,存储或放弃所有者来防止这项义务的尝试都应带来法律责任。 “每日景”(2025年9月6日,第05页)